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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清楚自己没有犯罪,但信用记录中记录了职务犯罪,我该怎么办?

来源:盖帽养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信用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信用记录是个人信用状况的客观记录,但该办法并未明确规定职务犯罪定罪是否会被列入个人信用记录。然而,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造成国家利益或者群众利益的严重损失的行为。由此可知,职务犯罪侵害了国家利益或群众利益,也涉及到个人信用状况,因此有可能被列入个人信用记录。法律依据:1.《信用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信用记录是个人信用状况的客观记录,是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基础。” 2.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造成国家利益或者群众利益的严重损失的,依照本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修复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信用修复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信用修复协议和信用修复计划,对因信用信息不良导致的法律纠纷及其后续影响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信用信息主体有权查询其个人信用信息,但职务犯罪记录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提供”信息。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信用信息主体有权查询其个人信用信息,但法律、行规规定不得提供的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四十:“机关应当对有刑事犯罪记录、涉嫌刑事犯罪正在侦查、被执行人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不得提供的情形进行特殊标注。”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总结:虽然信用信息主体有权查询其个人信用信息,但职务犯罪记录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提供”信息,因此个人无法获取该信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违约行为般是不影响征信的,个人征信记录一般不包括犯罪记录。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是,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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