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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是否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

来源:盖帽养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犯罪需要根据以下要素进行判断:一、是否是依据职务行为的职权行使;二、是否违反了法定职责;三、是否是为了个人私利或者他人谋取利益。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被告人的行为才能构成职务犯罪。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构成受贿罪。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造成国家、集体利益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致使冤假错案的,构成徇私枉法罪。综上所述,判断职务犯罪的行为是否是依据职务行为的职权行使、是否违反了法定职责以及是否是为了个人私利或者他人谋取利益,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在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如能证明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证明方式包括:1.证据排除法,即通过排除其他可能性证明未利用职务之便;2.证据确证法,即提供确凿证据证明未利用职务之便;3.证人证言法,即通过证人证言证明未利用职务之便。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务犯罪的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自首;(二)犯罪时处于被害人紧急情况,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了更大的损失;(三)在犯罪前立功或者犯罪后积极赔偿损失;(四)其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二)积极赔偿损失;(三)协助侦查或者司法活动;(四)有其他立功表现或者悔罪表现;(五)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职务犯罪中所犯罪行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犯罪情节及其认罪悔罪等因素均会影响被告人的量刑。另外,刑法中规定的罚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量刑方式也是被考虑的因素之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务犯罪的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以及犯罪分子的社会危险性和犯罪的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判处罚金的数额,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情况,对被告人的财产状况和家庭生活情况作出适当的考虑。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对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和犯罪情节等因素作出适当的考虑。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无期徒刑的刑期,最短期不得少于十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死刑执行前应当告知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并告知他们上诉、控告的权利。以上法律条款和相关规定均为判定被告人量刑的依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自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刑事责任,但并不保证免于惩罚。自首还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刑事量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在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前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规定:“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的,应当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被告人在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之,被告人自首可以在量刑上获得一定优惠,但并不能完全豁免其责任。同时,自首也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下进行,否则可能无法享受自首优惠。如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应及时向有关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准自首,即以自首论的情形。当犯罪分子不具有自动投案的情节,但由于交代了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其他罪行,从而使案件得以侦破的,应当视为自首,即以自首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犯罪查处前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能查清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自首虽然不是法定情节,但是对于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都有一定的影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自首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认罪认罚。被告人必须对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并且能够承认罪行的性质和后果。2.主动投案。被告人必须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且不能是被逮捕、拘留或者其他刑事强制措施逼迫下的投案。3.主动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被告人必须积极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如实提供有关证据和情况。4.判决结果的影响。被告人自首有可能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如从轻、减轻处罚等。总之,被告人自首虽然不是法定情节,但是对于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都有一定的影响。被告人自首的具体流程包括认罪认罚、主动投案、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和判决结果的影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犯罪需要根据以下要素进行判断:一、是否是依据职务行为的职权行使;二、是否违反了法定职责;三、是否是为了个人私利或者他人谋取利益。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被告人的行为才能构成职务犯罪。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构成受贿罪。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造成国家、集体利益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致使冤假错案的,构成徇私枉法罪。综上所述,判断职务犯罪的行为是否是依据职务行为的职权行使、是否违反了法定职责以及是否是为了个人私利或者他人谋取利益,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中,被告人存在主观故意是判定罪名的关键。主观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后果,却有意实施该行为。要证明被告人存在主观故意,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行为人的主观能动性:行为人必须具有自主决策的能力,包括思考、判断、选择等,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2. 行为人的认识能力:行为人必须对其行为的性质、后果、法律后果等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才能判断是否存在违法性和后果性。3. 行为人的行为过程: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是否有预谋、蓄意、助长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转移罪责、掩盖罪行等行为。法律依据:1. 《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人有犯罪故意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检察机关、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可以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提出意见。3.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对于被告人存在犯罪故意的案件,应当采取必要的证据收集措施,包括勘验现场、调查取证等,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证明力。总之,证明被告人存在主观故意是审判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能动性、认识能力和行为过程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并以相关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裁判。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犯罪嫌疑人是指诉讼的公诉案件中,被认为有犯法行为而尚未被提起公诉的人,包括被报案、控告、举报的人;被机关或人民立案侦查的人;被人民审查起诉的人。刑事被告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指控有犯罪行为并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意图是判断其是否犯罪的重要因素。而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由于被告人通常是单位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其行为往往与单位的利益相关。因此,根据被告人的行为来推断其犯罪意图是一种常见的方法。然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被告人的犯罪意图可以通过行为推断。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结合被告人的行为、证人证言、物证等多方面证据来判断被告人的犯罪意图。而被告人的行为往往是其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故意犯罪:(一)预备或者实施犯罪的时候,有明显的犯罪意图;(二)虽然没有明显的犯罪意图,但是可以合理推断其有犯罪意图。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可以作为认定罪状和量刑的证据;同时,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人民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审查、质证和评价所有的证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的态度和行为可以成为证据,但不能单独作为证明犯罪意图的依据。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 规定:犯罪必须有犯罪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审判人员应当根据案件的证据、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及其他相关情况,综合判断案件事实。3.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五条 规定:被告人的态度和行为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但不能作为唯一证明犯罪意图的依据。综上可知,被告人的态度和行为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但不能单独证明其犯罪意图。在判断犯罪意图时,还需综合考虑其他证据,如作案手段、作案时间、作案动机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谋故意编造事实,隐瞒,妨碍对死者的侦查并不是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同案犯不应成为包庇罪的犯罪主体,不另外构成包庇罪。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犯罪属于特殊犯罪形态,被告人的犯罪意图对犯罪成立具有重要的影响。但并不是要求唯一的犯罪意图才能认定犯罪成立。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83 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85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给予不当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86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物、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公共财物、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总结: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意图是成立犯罪的必要条件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条件。只要被告人存在贪污、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即可认定其构成职务犯罪。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故意犯罪行为需要被证明。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罪、滥用职权罪中的一罪定罪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认自己的罪行的,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的无罪或者辩解。”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于有关事实,应当逐一进行质证、辩论,查明。”综上所述,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故意犯罪行为需要被证明。

第3种观点: 1、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调查或者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监察机关或者机关并建议重新调查或者侦查。2、法律依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五条一、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时间吗逮捕案件继续侦查的时间被在两个月之内,机关执行逮捕,并退回案卷。批捕后,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2、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3、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6、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二、撤诉后如何结案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七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机关(部门)处理,并提出重新侦查或者撤销案件的建议。对于退回侦查机关(部门)提出重新侦查意见的案件,人民应当及时督促侦查机关(部门)作出撤销、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于退回侦查机关(部门)提出撤销案件意见的案件,人民应当及时督促侦查机关(部门)作出撤销强制措施的决定,依法处理对财物的扣押、冻结。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以职务便利犯罪的行为。职务犯罪必须具备主观故意,即犯罪人明知是违法的行为却仍然故意实施。被害人是否有关系并不影响是否构成职务犯罪。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犯罪分为故意犯和过失犯;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罪刑法定,罪行和刑罚必须有法律规定。总结:职务犯罪是具备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被害人是否有关系并不影响是否构成职务犯罪。刑法也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即罪行和刑罚必须有法律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侵占罪主观故意的认定如下:职务侵占罪需要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按照规定的观点,由于职务侵占行为仅限于将基于职务,或者业务所占有的本单位财物据为己有。因此行为人必须具有不法所有的目的。职务侵占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应这样认定职务犯罪中的主观故意:行为人主观方面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没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因为职务犯罪涉及的是公共利益,与被告人的利益无关。而且,司法机关的管辖权是由法律规定的,被告人无法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 员工在履行职务中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条 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是:犯罪地的人民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的管辖有以下规定: (一)犯罪地人民管辖; (二)犯罪地和案发地都有人民管辖的,以犯罪地人民管辖为原则,可以由最高人民根据情况决定由案发地人民管辖; (三)案发地人民有管辖权,但不便排除异地管辖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指定管辖。 综上所述,被告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没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司法机关的管辖权是由法律规定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是犯罪嫌疑人公司所在地,因为这样更有利于机关调查本案的犯罪事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的归属主要取决于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单位性质,而不是被告人的身份。具体情况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管辖。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犯罪,由其所在单位所在地人民管辖。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可以并处其业务活动、吊销许可证、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关闭等刑罚。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应根据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单位性质,以犯罪行为地或者受害人所在地为管辖标准。因此,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身份对管辖权归属没有直接影响,而是根据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单位性质确定管辖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自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刑事责任,但并不保证免于惩罚。自首还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刑事量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在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前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规定:“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的,应当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被告人在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之,被告人自首可以在量刑上获得一定优惠,但并不能完全豁免其责任。同时,自首也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下进行,否则可能无法享受自首优惠。如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应及时向有关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必须自动投案;2、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自首不必须承认罪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减轻其处罚:(一)自首;(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其他犯罪事实;(三)积极赔偿损失;(四)协助侦破案件。”2.《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在犯罪后被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查处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二)在查明案情前,及时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损失,协助侦破案件的,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适用自首情节从轻处罚的规定。”综上所述,被告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自首,不必须承认罪名。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的前提条件,被告人应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配合调查机关进行调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害人态度并不影响职务犯罪的主观故意成立。主观故意是指犯罪人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且有意为之。无论被害人态度友好还是敌对,都不能改变犯罪人的主观故意成立的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单位的刑事责任,由该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第一百三十一条: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非法索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四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主观上有故意:(二)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且有意为之;(三)明知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且对其发生表示冷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指职务人员在职务范围内实施的犯罪行为。主观故意是区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重要标准。对于职务犯罪的主观故意认定,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特点和情节进行具体分析判断。法律依据:1.《刑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为是故意犯罪:(一)明知是违法的而实施的;(二)预见是违法的而实施的,亦或虽未预见违法结果,但对此结果表示认可或者放任的。2.《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职务犯罪的主观方面,应当认定犯罪人主观上具有故意。综上,职务犯罪的主观故意的认定需要具体分析犯罪行为的特点和情节,是否明知违法或预见违法结果,以及对违法结果的认可或放任等因素,结合《刑法》相应规定进行判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责任是指公职人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从事犯罪行为,或者不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损失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对于职务犯罪,不同的犯罪动机和情节都会对其判定产生影响,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按照不同犯罪动机分别判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规定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于职务犯罪的行政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职务犯罪的监察责任。总之,对于职务犯罪的判定应该综合考虑不同的犯罪动机和情节,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按照不同犯罪动机分别判定,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的犯罪意图是判定其是否构成职务犯罪的重要依据,但并非是唯一的判断标准。法律要求在对被告人的犯罪意图进行判断时,需要查明其实际行为、言论和态度等方面的证据,结合其犯罪动机以及作案手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应当具有犯罪故意或者过失。”2.《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告人的犯罪意图是判定其是否构成职务犯罪的重要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判断标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判断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意图是否有预谋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被告人的言行举止、作案手段、犯罪动机等方面。如果被告人的行为表现出有预谋的犯罪企图,如提前准备作案工具、蓄意隐瞒罪行、多次实施等,则可以认定其犯罪意图是有预谋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预谋的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前,已经预先考虑过罪行,做好了犯罪准备,或者通过多次实施同类犯罪,以达到预谋的效果。”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犯罪分为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两种。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明知是犯罪而实施的罪行;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没有预见到犯罪结果,但是由于过失造成了犯罪行为。”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人的故意或过失。犯罪人的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是犯罪,而有意实施的罪行;犯罪人的过失是指犯罪人没有预见到犯罪结果,但是由于过失造成了犯罪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中,除了需要证明犯罪行为的客观事实外,还需要证明犯罪人的犯罪意图。但并不是所有职务犯罪案件都需要寻找直接证据来证明犯罪意图。法律依据:1. 《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犯罪必须有犯罪人的犯罪意图或过失,没有犯罪意图或过失就不构成犯罪。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于职务犯罪案件,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审查财产、调取电子数据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不必寻找直接证据来证明犯罪意图。3.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职务犯罪案件中证明犯罪人的犯罪意图,可以通过犯罪行为、现场、物证、关联证据等间接证据加以推论。因此,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可以通过间接证据推断出犯罪人的犯罪意图,不必寻找直接证据来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对被告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管辖权不当,将会影响案件的审理和结果。根据刑诉法规定,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原则上属于犯罪地的人民,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案件涉及多个地区的时候,应由高一级人民管辖。此外,对于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也有着重要的管辖权,应当在批准逮捕、起诉等方面予以审查和决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犯罪案件管辖权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犯罪案件跨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高一级人民管辖。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检察机关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起诉等有着重要的管辖权,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审查和决定。综上所述,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确定,同时涉及到检察机关的审查和决定。被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普通刑事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是以犯罪地和被告人居住地为主,而职务犯罪案件一般管辖原则是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主要犯罪地为主,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指定异地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没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因为职务犯罪涉及的是公共利益,与被告人的利益无关。而且,司法机关的管辖权是由法律规定的,被告人无法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 员工在履行职务中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条 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是:犯罪地的人民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的管辖有以下规定: (一)犯罪地人民管辖; (二)犯罪地和案发地都有人民管辖的,以犯罪地人民管辖为原则,可以由最高人民根据情况决定由案发地人民管辖; (三)案发地人民有管辖权,但不便排除异地管辖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指定管辖。 综上所述,被告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没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司法机关的管辖权是由法律规定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中,主观故意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之一,但其证明却较为困难。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证明职务犯罪的主观故意。第一,通过犯罪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手段,综合判断其主观上是否具有犯罪故意。第二,通过犯罪人的行为表现、犯罪手段、犯罪动机等间接证据,推断其主观上是否具有犯罪故意。第三,通过犯罪人的行为后果、社会影响等客观事实,推论其主观上是否具有犯罪故意。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条规定:“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以犯罪人的主观故意为基础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证据应当充分、确实、合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应当进行审查和质证,不能单凭供述、辩解定罪。”

第2种观点: 应这样认定职务犯罪中的主观故意:行为人主观方面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中,如果要认定当事人有主观故意,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证明:1. 行为表现。当事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表现是否有明显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以及是否有实施犯罪的决心和意愿。2. 事前准备。当事人是否有事前的计划和准备,如藏匿工具、勾结他人等,证明其有预谋和主观故意。3. 犯罪后行为。当事人在实施犯罪后的行为表现是否能够反映出其有主观故意,如逃避追捕、销毁证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刑法规定的罪名和罪刑,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有所扩大。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故意犯罪:(一)犯罪时,明知是违法行为,仍然予以实施的;(二)有明显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以及实施犯罪的决心和意愿;(三)有预谋,预先藏匿、勾结他人或者采取其他准备活动的;(四)在犯罪后,积极采取措施掩饰、销毁罪证或者转移赃款、赃物的;(五)其他情节表明是故意犯罪的。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故意犯罪:(一)犯罪时主观上实现了犯罪构成要件的;(二)虽然没有实现犯罪构成要件,但是主观上已经认定或者预料到会实现犯罪构成要件的;(三)犯罪时虽然没有实现犯罪构成要件,但是主观上不作为或者放任其实现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职务是重要的事实之一。其确定应从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被告人的职务应当符合法律定义,其职务的性质和职责应当明确。其次,应当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确定被告人在犯罪行为中的具体职务身份和相关责任。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挪用、违法发放林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国有资产、招标投标等权利,情节较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刑法》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徇私舞弊,给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享有的权利为责,以人民对于国家机关的监督为权,维护和法律的尊严,保守,不得泄露。”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机关的、边防和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给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5.《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的人,因此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职务犯罪 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职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 刑法 应当受到处罚的做法的总称。 分别按照行为方式分、按照侵犯的主客体不同分、按照实施主体的不同分: 1、按行为方式分:诈骗型金融犯罪、伪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规避型金融犯罪; 2、按侵犯的主客体不同分为: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3、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分为:针对银行的犯罪(外部犯罪)和银行人员职务犯罪(内部犯罪)。法律客观:《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犯罪需要根据以下要素进行判断:一、是否是依据职务行为的职权行使;二、是否违反了法定职责;三、是否是为了个人私利或者他人谋取利益。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被告人的行为才能构成职务犯罪。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构成受贿罪。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造成国家、集体利益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致使冤假错案的,构成徇私枉法罪。综上所述,判断职务犯罪的行为是否是依据职务行为的职权行使、是否违反了法定职责以及是否是为了个人私利或者他人谋取利益,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是指对于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犯罪案件的管辖范围。这一管辖权的设立旨在确保公职人员依法行使职务,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条:“本法对犯罪人的管辖,适用下列原则:……(2)对于公职人员犯罪案件,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的有关机关管辖。”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条:“对于职务犯罪案件,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调查,以便查清事实,查明。”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条:“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违法侵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且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由机关或者人民管辖。”以上法律依据表明,职务犯罪案件应当由有关机关依法调查,并由机关或者人民管辖。这一规定确保了公职人员在职务执行过程中依法行使职权,同时也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是指渎职侵权的犯罪。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的人员里面部分是公务员。里面的领导岗位、人民岗位都是属于公务员。内部还有文职人员,一般是事业编制,另外还有临时聘用人员,如协警、辅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确定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职务犯罪的性质和情节,以及涉及的人数、金额等因素。2. 犯罪行为的地点和涉及的辖区范围。3. 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范围。根据以上因素,可以参考以下法律规定进行管辖权的确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刑事案件应当由犯罪行为发生的地方的人民管辖,但是有特殊规定的除外。”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本职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应当以贪污罪或者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综上所述,确定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权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参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的归属主要取决于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单位性质,而不是被告人的身份。具体情况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管辖。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犯罪,由其所在单位所在地人民管辖。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可以并处其业务活动、吊销许可证、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关闭等刑罚。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应根据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单位性质,以犯罪行为地或者受害人所在地为管辖标准。因此,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身份对管辖权归属没有直接影响,而是根据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单位性质确定管辖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1)自行辩护的权利2)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3)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获得免费法律援助的权利4)对司法人员侵犯自己权利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的权利5)对审理自己案件的司法人员要求回避的权利6)对判决提出上诉、申诉的权利7)不受非法拘留、逮捕和超期羁押的权利。法律依据:《律师参加刑事诉讼办案规范》 第三十四条 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对被告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管辖权不当,将会影响案件的审理和结果。根据刑诉法规定,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原则上属于犯罪地的人民,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案件涉及多个地区的时候,应由高一级人民管辖。此外,对于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也有着重要的管辖权,应当在批准逮捕、起诉等方面予以审查和决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犯罪案件管辖权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犯罪案件跨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高一级人民管辖。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检察机关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起诉等有着重要的管辖权,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审查和决定。综上所述,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确定,同时涉及到检察机关的审查和决定。被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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