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身份证是可以让家人代办的。已办过二代证的居民,若公民已经办理过二代身份证,有留底照片,并且采集过指纹的,因本人长期在国外或外省市学习、工作和行动不便人员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家人或亲属代为办理。代为办理的材料为申领人书面委托书,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写作方法和内容、申领人《居民户口簿》、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的。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申请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一)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二)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三)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可以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2种观点: 身份证丢了可以叫家人补办。但有性条件。公民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的,在外期间不慎丢失身份证,无法立即返回户籍所在地补办的,可委托其同户内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申办居民身份证。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申请身份证时应提交以下所列资料:1、居民身份证遗失声明;2、委托声明书;3、受托声明书;4、委托人居民户口簿;5、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1.首先,您要拿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机关身份证管理部门报失身份证。2.然后,到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身份证。3.补办时,需要您亲自前往,窗口办理时工作人员会查询您的档案,给您一表格,确定本人和照片,要照相。同时会告知您所需费用,交纳后会给您一张领取身份证的凭证,从补办到给领取新的身份证,时间大约一个月左右,有快件,但需要加钱。如果您急的话可以补办快的,10天能拿到。所需费用:身份证工本费20元(正常情况下)/40元(补办情况),拍照费用10元。加急的加20元。法律客观:《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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